王洪广 男,讲师。
教育背景
2015.09-2019.06 内蒙古大学 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
2019.09-2022.06 内蒙古大学 法律硕士
2022.09-2025.0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2025年8月—至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
研究领域
财产法、土地法治、城市更新法治
研究成果
(一)论文成果
1.耿卓、王洪广:《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机制的理论重述与制度表达》,《学习与探索》2024年第5期。(CSSCI,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转)
2.耿卓、王洪广:《新时代耕地保护的法治化进路——以<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分析对象》,《甘肃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CSSCI)
3.耿卓、王洪广:《民法典法律行为违法无效条款的动态系统论解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6期。(CSSCI扩展版)
4.耿卓、王洪广:《城中村治理法治化的现实困境与破解对策——基于A市8区13个城中村的调研》,《法治论坛》2024年第4辑。(CSSCI集刊)
5.王洪广:《法律责任视角下土地抛荒的规制路向》,《安徽乡村振兴研究》2023年第5期。(AMI扩展版)
6.王洪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践考察与立法回应》,《前沿》2023年第3期。(AMI扩展版)
7.王洪广:《论农地规模流转界定及其风险的法律防范》,《社科纵横》2023年第2期。(AMI扩展版)
(二)著作成果
耿卓等:《面向共同富裕振兴乡村的土地法制改革之路》,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序二)
(三)基金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三权分置背景下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法律问题研究(19XFX007),已结项,主要参与人。
2.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运行的百村实证研究(19CFX059),已结项,主要参与人。
3.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城市更新中老旧住宅小区重建的私法构造研究(20BFX112),待结项,主要参与人。
4.司法部2018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土地法制改革路径(18SFB2033),已结项,主要参与人。
5.广州市法学会2022年课题一般项目:城中村治理的法治化路径研究,已结项,主要参与人。
(四)资政报告
政策咨询报告《广州市住宅小区车位管理的难题与对策》(导师一作)获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肯定性批示,被广州市法学会智库2023年第8期收录。
荣誉奖励
(一)科研奖励
1.2023年11月获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民商法创新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研讨会”优秀青年论文评选二等奖(获奖论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践考察与立法回应》)。
2.2023年9月获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获奖论文为《动态系统论体系下违法无效条款的解释路径重构》)。
3.2024年1月获湖北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与“三农”法治学术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获奖论文为《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机制重述与制度实现》)。
4.2023年11月获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广东高质量发展论坛”论文优秀奖(不分等次)(获奖论文为《对象视角下城中村治理的实践考察与制度回应——基于广州市八区十三条城中村的调研》)。
5.2022年12月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首届“云山法学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获奖论文为《<民法典>外在体系下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制度研究》)。
(二)学业奖励
1.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
3.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
4.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