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宇,男,讲师
教育背景
2021年9月—2025年6月 天津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学位
2018年9月—2021年6月 天津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学位
2013年9月—2017年6月 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25年至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任教。
研究领域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律责任、环境公益诉讼。
研究成果
(一)论文成果
1.《违反一般注意义务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论纲》,载《江淮论坛》2025年第3期;
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精准化研究——基于540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3.《〈民法典〉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责任:原因行为导向与公私益救济衔接——以206份裁判文书为样本的实证研究》, 载《法律适用》2020年第23期。
(二)著作成果
1.参编《外国环境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版;
2.参编《检察环境公益案件类案甄别与裁判规则确立》,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
荣誉奖励
1.“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征文二等奖;
2.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征文一等奖;
3.第十七届天津检察论坛调研论文类一等奖;
4.“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依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学术研讨会征文三等奖;
5.环境司法创新发展论坛征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