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培育)。为提高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水平,经学校批准,法学院特开设法学(涉外法治)班。本班级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为理念,依托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以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目标。采用“法律+基里尔蒙古文/俄语”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高校+政府+行业”的联合培养方式、“境内+境外”联合培养机制和“培养+实践”合作培养模式,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了解中蒙俄法治文化,专业素质较高,具备处理涉蒙涉俄法律实务能力的实践型涉外法治人才。为实现上述教学目标,法学院将派学生赴俄罗斯和蒙古国相关高校交流学习、法律实务部门或者国内相关机构进行实习实训,并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俄罗斯和蒙古国高水平高校和科研机构继续深造。为此开展法学(涉外法治)班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计划
(一)法学(涉外法治)涉俄方向遴选范围及拟招录人数:
1.遴选范围:外国语学院2025级俄语专业本科生;
2.拟招录人数:10人。
(二)法学(涉外法治)涉蒙方向遴选范围及拟招录人数:
1.遴选范围:2025级在校普通本科生,不含预科生;
2.拟招录人数:5人。
(三)法学(涉外法治)涉蒙方向预科分流5人(不在此次遴选范围中)。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法学(涉外法治)涉俄方向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学业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违规记录;
2.对涉外法治理论或实践有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3.具有较强的俄语交流和写作能力。
(二)申报法学(涉外法治)涉蒙方向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学业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无违纪违规记录;
2.对涉外法治理论或实践有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3.具有较强的基里尔蒙古文交流和写作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6年7月17日12:00前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报名表、承诺书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成绩单等)一起交至内蒙古大学玉泉校区纪检监察楼6楼法学院教务办601室。同时,将报名表、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921425203wn@sina.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专业+法学(涉外法治)班报名”)。请申请学生按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
法学院将对报名表、承诺书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公布参加笔试学生名单。通过初审的学生参加后续遴选程序,学生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1.考核时间:笔试:7月20日上午9:00-10:00
面试:7月21日上午9:00
2.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总成绩构成为:总成绩=笔试(50分)+面试(50分)。具体内容如下:
(1)法学(涉外法治)涉俄方向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 |
科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笔试 |
俄语 |
考察俄语阅读与写作能力 |
50分 (俄语和法律基础各占50%) |
法律基础 |
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般性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 |
面试 |
主要考察一般性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
50分 |
(2)法学(涉外法治)涉蒙方向考核方式:
考核 方式 |
科目 |
考试内容 |
分值 |
笔试 |
基里尔蒙古文 |
考察基里尔蒙古文阅读与写作能力 |
50分 (基里尔蒙古文和法律基础各占50%) |
法律基础 |
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般性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 |
面试 |
主要考察一般性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
50分 |
3.面试程序
(1)根据笔试成绩差额进入面试,面试比例约为120%。俄语/基里尔蒙古文笔试科目设15分合格线,考生成绩未满15分不予录取,不进入面试环节。
(2)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签到、抽签。
(3)考生签到后在候考室等待面试,等待期间保持安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讨论试题相关内容。
(4)面试顺序为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考场后抽题,题目抽取后不得换题。
(四)录取方式
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求和后的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的俄语/基里尔蒙古文成绩进行排名。
法学(涉外法治)涉蒙方向遴选不足5人时,剩余名额补充至预科分流名额。
(五)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在纪检监察楼6楼法学院公告栏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26级法学(涉外法治)班拟录取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签名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如申请人伪造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拟录取学生,将退回原学院。
(二)审核阶段结束后,法学院将另行通知考核地点。
(三)被录取的2025级本科生将降级转入2026级法学(涉外法治)班,学制四年。
(四)因法学(涉外法治)专业的特殊性,法学(涉外法治)专业的培养方案中部分课程需要赴海外交流、实习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学院承担大部分,剩余部分需学生自行承担。
(五)本方案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办公电话:18047177339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法学(涉外法治)班报名表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