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广西南宁顺利举办。本次论坛以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西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为主题,汇聚西部各省区法律界专家学者,围绕对外开放、新质生产力、生态文明、边疆治理四大前沿议题展开深度研讨,共商西部法治建设发展大计。我院汪萨日乃老师受邀参会,并在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分论坛作主题发言,围绕草原生态刑事保护难题分享前沿研究成果,展现了我院在民族地区生态法治领域的研究实力。
西部地域广袤,草原生态系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守护草原生态安全,是边疆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非法采挖野生药用植物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破坏草原植被、打破生态平衡,也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适用难题。立足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生态保护现实,汪萨日乃老师以非法采挖野生药用植物的刑事规制为切入点开展专项研究,选题紧扣地方生态保护刚需,贴合边疆司法实务痛点,研究视角精准、论证详实深入。

发言中,汪萨日乃老师直面司法实践中拒绝对非法采挖野生药用植物行为适用盗窃罪的三类主流理由,结合法理与实务案例逐一回应辨析。针对现有法律保护模式存在的短板,他创新性提出 “财产评价 + 生态评价” 双层法益保护思路 ,突破传统单一财产法益的局限,兼顾财产权益与生态环境双重价值,为生态法益的刑法保护提供全新理论视角。
长期以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深耕生态与环境法学、边疆治理等特色研究领域,依托地域优势,聚焦内蒙古及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基层治理中的法律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持续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积极为地方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未来,我院将继续发挥学科特色与人才优势,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北疆大地开展原创性、应用性法学研究,持续加强区域法治学术交流,以专业学识担当法治使命,用法治智慧护航内蒙古生态保护、边疆稳定与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西部法治建设贡献内大法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