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司法实践与高校法学教育深度融合,助力法院系统和高等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赢共赢。11月5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波、辅导员蒋雪松、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奕林、在家班子成员以及全院干警参加仪式,签约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岭主持。

仪式伊始,杨奕林院长致欢迎辞,对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概况,以及法院在服务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执质效、延伸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并指出通过双向交流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构建资源共享、发展共赢的协同格局。双方将司法实践中的鲜活案例转化为教学资源,将法学理论的前沿成果融入司法实践,形成审学互促、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在人才培养上“共搭一座桥”,在理论研究上“共攀一座峰”,在服务大局上“共扛一面旗”,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波介绍了法学院的学科优势与育人成果。作为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他指出,此次合作将充分发挥学院师资与科研优势,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院实务难题破解有机结合,共同培育高素质法治人才。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生代表、院青年干警薛中婷同志发言。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后,双方围绕实践教育基地交流共建开展座谈。与会人员分别围绕实务人才培养、法科学生实习就业、疑难案件研讨等主题发言。

此次院校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构建起协同育人与发展的新格局。双方将以此为起点,深化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在人才双向培养、素能培训平台共建、案件实务研讨、学术成果转化、法治融媒传播、党建业务融合方面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与智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