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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 法学院携手两校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经验交流会

作者: 日期:2025-11-06 浏览次数:

2025年10月27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涉蒙涉俄法律服务人才协同培养虚拟教研室与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涉外法治人才实践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波、内蒙古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秘书长杨一鑫博士、2025级法学(涉外法治)班班主任陈朵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法硕“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创新基地班班主任刘静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姚迪博士以及三校涉外法治班的同学共同参与本次交流会。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刘静博士主持。

本次会议围绕内蒙古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创新和2024级法学(涉外法治)专业本科生实习实训成果为主题展开交流。

首先,杨一鑫博士系统介绍了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的整体建设情况,重点围绕课程体系创新、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俄蒙法律人才合作培养四个方面,展示了我院近年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的阶段性成果与特色经验。

其次,我院2024级法学(涉外法治)班学生代表邓雨曦和阿如汗分享了赴俄交流学习成果和赴内蒙古秀友律师事务所实习心得。

在评议环节,马波副院长充分肯定了本次实习实训阶段性成果,希望借助高校之间的交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构,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湖南师范大学姚迪博士认为,内蒙古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在人才培养目标、师资建设、教材体系建设和实践教学等方面成效显著,建议三校以涉外法治建设为共同基点,着力推进“共同化、特色化、常态化”的合作机制。

陈朵博士简单介绍了我院2025级法学(涉外法治)班拟赴香港大学访学交流计划,期待学生在交流中拓宽视野,也希望与兄弟院校进一步深化合作。

最后,西北政法大学刘静老师进行总结发言,刘静老师表示,本次活动为三校后续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需持续深化交流,共育国家急需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

本次交流会是涉蒙涉俄法律服务人才协同培养虚拟教研室的阶段性成果。本次会议加强了中西部高校之间的交流,为后续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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