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五月天、研思最绚烂。2023年5月17日上午,法学院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项目“九三学社中央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重点课题之二《探索草原“三权分置”模式深化草原经营制度改革》课题”调研报告专家论证会。
本次论证会邀请到了内蒙古农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家盖志毅教授,知名学者达林太研究员,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杨理教授,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牧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文明研究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海棠教授、祝之舟教授、杜建明副教授。代琴副教授和参与课题的学生们参加了论证会议。
课题主持人代琴副教授陈述了课题立项背景、调研情况、报告的撰写思路、内容等。参与论证会的专家们围绕调研报告的内容广泛深入的讨论,一致认为本课题的研究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草原“三权分置”改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并立足自身的研究领域,对报告的研究思路、方法、框架、内容等发表意见。
盖志毅老师认为本报告调查研究很详实、全面,内容较客观、全面,并提出报告可以进一步利用二手文献、关注学界对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评价、解决局部共同放牧的问题等建议。接着提出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相关论述,结合法律和实际解决牧区历史遗留问题。
达林太老师从宏观政治学层面对草原的现状和未来的保护利用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杨理老师认为草原承包工作和草畜平衡一直是很有争议的问题。草原的相关政策不应被公众不同声音所干扰。从历史发展角度看,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策,无一被所有人满意。他从承包权的性质争议出发,分析了报告的内容,并提出完善报告的建议。
文明老师首先肯定调研的深度广度、报告的内容和提出的建议。他深入分析草原“三权分置”模式的合理性,并提出增加不同类型草原制度具体案例和内容完善建议。
祝之舟老师提到可以将关注点放在通过建立合作社、家庭牧场、共同放牧等方式放活经营权这一问题上。针对报告,祝老师提出,可以将草原“三权分置”的“三权”一一细述。
海棠老师对代琴老师的团队作出的工作成果表达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报告较为全面的总结了草场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并围绕如何定义草原“三权分置”、在草场流转过程中如何平衡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如何盘活经营权等问题提出学术观点。
杜建明老师充分肯定报告的内容,并从法理学的角度对草原“三权分置”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报告的完善建议。
代琴老师感谢各位老师提出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建议,表示在充分吸收各位专家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调研报告,提升报告水平。
论证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会议讨论非常热烈,问题分析深入,气氛活跃,是一次较高水平的学术盛典。参加会议的学生们了解了很多草原法律制度及运行现状,近距离感受学者们研究问题视角、思维、方法等,学到很多学术研究方法,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