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合作交流  党务工作  校友工作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培养>>本科评估宣传专栏>>正文
第九期:《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
2024-10-10 22:50 来源: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一条:第十期:学校如何准备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材料?
下一条:第八期:新一轮审核评估中的“1+3+3”报告
关闭窗口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