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研究的背景与目的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自2009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研究基地的建设任务包括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社会服务五个方面。基地研究人员可以通过合作和竞争方式承担研究课题。经过十五年的建设,基地产出了一大批既具有学术前沿性又兼具地方特色的研究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支持“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开放课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的发展需求和工作规划,进一步建强科研平台、培育高质量研究成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要作用,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优先支持具有全局性、前沿性、独创性、开拓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优先支持对推动学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课题;鼓励跨学科综合性研究。
二、课题研究内容范围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等主题内容,结合基地研究领域和特色,设立课题指南和课题名称,课题指南征集和申报中,明确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具体题目可适当调整。
三、课题申报流程
开放课题分三步进行:课题指南征集和发布、课题申请和评审、课题公示和确定。
申请人登录
https://law.imu.edu.cn/index/mzzzdffzjsyshfzyjjd/zxjj.htm下载《项目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汇总后,于 2024 年 1 月 28 日前统一报送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2)每项《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电子版(请用WORD和PDF文件格式分别制作),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408049232@qq.com。
《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匿名,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2024年 1 月 29 日前,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和会议评审,产生建议中标课题并报教育厅审批,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四、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请人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组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专长等方面应体现文理交叉特征和互补性;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3.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4.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主持自治区重大或重点研究项目、本次已获得财政专项资助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不得以获批的各类其他研究项目的相同或相似题目进行申报。
5.课题申请人须按《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范围(附后),要按《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
6.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决策需求,注重协同创新,侧重文理交叉;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明确研究目标;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7.《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要重点介绍课题负责人近五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要在总体把握国内外研究前沿和动态、综合评析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本选题的价值和意义,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8.申报课题由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定,评定采用《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课题论证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9.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10.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工作需要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科学编制。
五、课题资助数目和金额
1.课题数目:共设8项。
2.资助额度:每项10万元。
六、课题研究周期和结题要求
1.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研究周期从2024年1月开始,最晚至2025年12月结题;结题时须将结题材料报教育厅审核,由教育厅公布结题情况。
2.课题结题成果形式:课题结项成果形式须为智库报告,著作或高水平论文作为过程性成果。
智库报告需聚焦内蒙古办好两件大事等,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需得到自治区级领导批示。
论文需在高水平期刊发表,包括不限于在SCI/SSCI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A/B类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等。
3.由课题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署名单位应包含“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 并且必须注明“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用英文出版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署名单位注明:Research base of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autonomous areas of ethnic groups。基金资助注明:Ke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t Universities of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项。
附件:
1.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申请书
3.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