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9月29日,我院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探索实践教学、课题研究、人员互聘等多形式合作机制。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子刚及院领导和全体检察人员,我院院长丁鹏、办公室主任王雅茹、辅导员白丹参加了此次活动。

签约仪式上,双方领导分别致辞,表达了对此次合作的高度重视与美好愿景。曹子刚检察长在致辞中指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为我区法学教育的“领头雁”,多年来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法治文化传播等方面成果卓著,为全区法治事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其深厚的学术底蕴与专业优势,正是鄂尔多斯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所急需的“智力源泉”。随后,丁鹏院长围绕我院近年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当前高质量发展态势及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三大核心维度,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阐述。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育人才”上同向发力,共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培养既懂理论又善实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在“解难题”上同频共振,组建“理论+实务”联合研究团队,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课题开展攻关;在“普法治”上同心同行,共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召开了“以实践为导向法学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与建议”专题座谈会。丁鹏院长一行与鄂尔多斯市检察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围绕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习实训等关键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合作的具体落地提供了宝贵的思路与建议。

此次签约不仅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更是法治实务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的重要契机。未来,我院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将携手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新成果,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