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举行校检合作签约仪式。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副院长张慧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伟,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姚玉山出席会议,盟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阿左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巍巍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校检合作框架协议》,并互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牌匾。
丁鹏院长表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为自治区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经过多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学科专业、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斐然成效,为政法干线培养、输送了大批骨干人才。此次与阿拉善盟检察分院签订《校检合作框架协议》,必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我们拓展更加广阔的合作空间,推动更多研究成果和法治人才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双方表示,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是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未来,双方将加强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实务实践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培养既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又具备丰富检察实务经验的优秀法律人才,推动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和司法工作共上新台阶。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开展长期合作、共同承担课题研究等进行座谈交流。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慧春提出要通过与阿拉善盟检察院开展深入合作,双方共同构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的深度融合,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人才,共同促进法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通过此次校检合作,将法学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实务紧密结合起来,有助于形成更多更高层次、更具智慧、更符合实际的工作成果,助推法学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检察实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校检合作机制的建立,是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落实《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内蒙古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要求,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的创新举措。今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将与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一道,建立紧密联系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新的实践平台,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资源互补,凝聚校检合力,奋力书写法学教育工作和检察工作互赢共进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