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由我校法学院主办、上海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当代蒙古国与俄罗斯法治理论与高等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来自蒙古国司法内务部直属国家法学研究院、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河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大连仲裁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等3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共80余人参加会议,就当代蒙古国与俄罗斯法治理论与高等法学教育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为推动相关理论的发展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提供了丰富的学术支持。
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丁鹏主持。
我校教务处负责人许晋在致辞中对我校和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对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帮助、支持学校各项事业的专家学者表示了感谢,并期待以此次会议为起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
蒙古国司法内务部直属国家法学研究院院长呼·额日德木温都日呼、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副校长马佐莉娜·姆·弗、大连国际仲裁院院长毕凤有、上海市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云涛在开幕式上依次致辞。
开幕式上还依次举行了我校与大连国际仲裁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签约仪式、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签约仪式以及我校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和涉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
我校与大连国际仲裁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签约仪式
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签约仪式
我校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我校法学院涉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段满福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王志华、蒙古国司法内务部直属国家法学研究院院长呼·额日德木温都日呼、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刑法与犯罪学教研室主任科罗别耶夫·阿·伊、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慧春依次做主旨报告。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我校外国语学院俄语系主任李玲君主持,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蒙古国司法内务部直属国家法学研究院国际法研究所主任巴·恩和阿木古楞、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法学院巴索娃·特·布、内蒙古秀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宗那生依次做主旨报告。
研讨会第三单元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主题,由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会长、北京市金励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振平主持。大连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主任史玉芳、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杜青松、我校蒙古国研究中心图门其其格、我校法学院鄂晓梅、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蔚堃和我校蒙古国研究中心西仁塔娜依次发言。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春梅和我校法学院那仁朝格图分别就六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总结。
研讨会第四单元以“中蒙俄法学院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实践”为主题,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李宏弢主持。西南政法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主任张建文、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普里霍德科·阿·阿、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王海军、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所范丽君、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郭明明、黑龙江中俄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宫楠依次作交流发言。法舵律师事务所通拉嘎、我校法学院周珩分别就六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总结。
研讨会第五单元以“‘法学+俄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主题,由我校法学院海棠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中俄比较法中心主任庞冬梅、黑龙江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副院长祖雪晴、赤峰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李亦晨、黑龙江中俄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佳慧、我校法学院焦应达、俄罗斯贝加尔国立大学黄宇星依次作交流发言。深圳北莫斯科大学尹玉海和我校法学院代琴分别就六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总结。
闭幕式由我校监察官培训学院院长兼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段计珍主持。内蒙古财经大学中蒙俄经济走廊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李瑞峰和我校法学院塔娜分别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总结。
会议合影
本次研讨会主题鲜明、议题广泛,为我校进一步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智力支持。下一步,学校、学院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立足自身研究特色和专长,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了解中蒙俄法治文化、专业素质较高、具备处理涉蒙涉俄法律实务能力的实践性涉外法治人才,不断提升涉外法治领域的研究水平和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