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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参加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工作会
2024-07-07 11:41 来源: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6月30日,“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工作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强调,涉外刑事法治是涉外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外刑事法治的研究发展非常重要。“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协同机制”新增加的六所成员单位,在涉外领域各有特色、各有所长。希望各成员单位秉持高远、务实、创新、协同的理念,加大涉外刑事法治、涉外检察工作的研究力度,取得更大成就。高远,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体,敢于担当,善于作为,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在推动涉外法治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要贡献;务实,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脚踏实地,多出实际成果,多研究实际工作,多解决实际问题,多满足实际需求;创新协同,包括内容创新、成果创新、机制创新,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合作,共同推进涉外刑事法治发展。

       “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协同机制”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家单位发起,本次新增加六所成员单位。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王文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阴建峰、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毕雁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阎二鹏、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曙光、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剑平共同签署“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协同机制”拓展合作备忘录。

       六位新加入单位代表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毕雁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阎二鹏、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曙光、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剑平先后发言。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龙长海书记发言时表示,内蒙古地处中蒙俄交界,有4000多公里的边界线,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地区。内蒙古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涉蒙、涉俄法治人才。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做好蒙古国和俄罗斯国别法律研究,是服务国家向北开放战略的任务。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在对蒙古国法律研究方面起步较早,形成了一定优势,近年来也在加强对俄法律研究。希望通过参与协同机制,进一步提升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国家贡献实实在在的力量。

       三位协同机制发起单位代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王文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阴建峰依次发言,对新加入的六所成员单位表示欢迎,期待成员单位之间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全国性机构网络的形成。

       加入协同机制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涉外刑事法治研究暨人才培养协同机制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的交流与合作,强化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训练,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培养出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推动法治进步和国际交流合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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