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内蒙古大学与内蒙古嘉儒律师事务所举行校律培训基地签约仪式。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内蒙古嘉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超先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署了合作协议。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为自治区法治人才的摇篮,培养了众多卓越的法律人才。此次与内蒙古嘉儒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将充分发挥我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重要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供全新路径。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蒙ICP160023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