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共同建设“金融法治研究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会议室举行。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樊永升,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法律事务处处长何平和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院长兼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段计珍、法学院副院长张慧春参加了签约仪式。
会议现场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致辞
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樊永升表示,内蒙古大学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卓著的学术声誉,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为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输送了大量优秀毕业生。今后双方加强合作,为内蒙古地区培养更多优秀的金融法律人才,共同推进金融法律实务工作领域内的问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研之风,解决金融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问题,为促进自治区和谐稳定,繁荣发展贡献应有之力。
丁鹏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金融机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在金融法治研究领域中积累了丰厚的研究成果,通过不断引进优质师资,可以为双方合作的展开提供坚实基础。期待通过此次合作,提升学院师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接触前沿问题,发挥“外脑”功能。今后双方加强沟通,尽快落实展开合作的具体问题,依托项目建设使协议内容落实、做细、推动合作效果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