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未来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思路,努力提升法学院实践教育教学水平,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力,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扩展毕业生的就业空间、挖掘专业领域的就业资源。2023年7月24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签约暨挂牌仪式在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辅导员吴晗与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秦新民、行政办公室主管孙彦中、党支部组织委员姚瑶、管理委员会委员陈旭出席了此次仪式。仪式中,龙长海书记与秦新民书记共同签署《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并授予“实践教育基地”牌匾。
在秦新民书记的带领和讲解下,龙长海书记一行参观了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的党建活动室、公共办公区、模拟法庭、职工阅读站点、大成系统智慧大屏等区域,听取了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有关党建工作、品牌建设及青年律师培养模式等方面的详细介绍。
期间,龙长海书记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建院历史、办学规模、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人才培养规划等方面内容,与秦新民书记等进行了细致交流。龙长海书记指出: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以及校企合作方式的完善,会让学生们在掌握实践技能的同时,更加深刻地认识律师职业,作出更为理性的职业规划、选择。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将进一步加强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共建,共同探索律所与法学院系之间的合作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实行资源共享,实现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多方面优势互补和互动交流,推动律所品牌化、专业化建设,并助力地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