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法学院副教授、内蒙古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曹宇主编的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理解与适用》由国家一级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

内蒙古大学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携手共建“内蒙古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的重要举措。作为该研究中心的首部学术成果,本书的出版标志着双方在自然资源法治研究领域迈出了坚实步伐,为构建系统完备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曹宇,内蒙古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中国地质矿产资源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出版《矿产资源开发私法机制研究》等专著4部。主持自然资源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内蒙古社科规划办等项目10余项。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政法论坛》《中国人口 · 资源与环境》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部分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