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理学、法史学及国际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在内蒙古大学赛罕校区学术会议中心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主办,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法律史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承办,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内蒙古大学北疆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协办,来自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包头师范学院、赤峰学院等自治区内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研讨会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那仁朝格图教授主持。
首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马波副院长向与会嘉宾致欢迎辞。随后,那仁朝格图教授对会议安排进行了介绍。
本次会议分主旨发言与自由发言两个环节进行。
主旨发言环节,自治区内各高校教师依次发言,就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理学、法史学及国际法学如何作为、怎样作为等问题,结合自身院校改革情况与经验,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自由发言环节,与会教师们展开了深入研讨与交流,分别总结了自治区内各大高校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律史学、法理学、国际法学专业建设方向与专业建设思路。
会议最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马波副院长做总结。
本次研讨会凝聚了自治区内各高校智慧,着力于促进与会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对新时代新文科背景下各高校做好课程建设、构建中国自主法理学、法史学及国际法学知识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