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本科生的创新能力。3月15日下午,法学院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西院举行2023年创新基金立项答辩。法学院副院长马波、副院长张慧春、付冬梅老师、王旭老师、李东方老师担任本次答辩的评委。
答辩过程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秉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阐述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的创新点、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组成员分工等,回答了评审老师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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