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李慧
覃李慧,女,讲师
教育背景
2008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2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获法学理论硕士学位;
2022年9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理论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12年7月至2018年6月,于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任教。
2023年3月至今,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任教。
研究领域
理论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研究成果
论文成果:
1. 《社会养老服务法制化及其体系构建》,载《河南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2. 《论老龄化背景下家庭养老的法制保障及完善路径》,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3. 《论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的探索实践与机制建构》,载《老龄科学研究》2021年第4期;
4. 《论新式“ 权利”诉求法定化的现实考量》,载《中国人权评论》2019年第1期;
5. 《对约翰·奥斯丁理论的反思和再审视》,载《甘肃理论学刊》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