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方
李东方,男,讲师
教育背景
2010年 天津师范大学 学士
2019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硕士
2022年 北京外国语大学 博士
工作经历
2012年-2019年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2022年-至今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网络信息法学、刑法学
研究成果
(一)论文成果
1.《共享住宿的法律规制研究》,载《网络信息法学研究》2021年第2期。
2.《构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载《检察日报》2020年11月2日第三版。
3.《论司法实务对数据保护立法的推进——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例》,载《中国应用法学》2020 年第3期。
4.《中国警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研究报告(2018)--以公安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载《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8)》,社科文献出版社,2018年。
5.《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观察(2018)--从世界 500强企业官网对我国港澳台地区标注切入》,载《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8)》,社科文献出版社,2018年。
(二)著作成果
参编《企业合规全球考察》,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参与编写第九章。
译著《预防企业腐败:反贿赂合规模式的构建》,中国检察出版社2022年版,翻译第11、14、15章。
荣誉奖励
博士国家奖学金 2021
北京外国语大学 优秀毕业生 2022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会员
邮箱 :
ldf@i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