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32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1.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执行)均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2.图书资料、编辑出版、卫生及其他系列,除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外也须参加自治区公需科目网络学习。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每年15个学时调整为30个学时。2017年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共15个学时(含考试),另外15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应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选学选修课补足,公需科目选修课不考试,学时数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http://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m12333.cn/)进行学习,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2017年4月20日。未完成2016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逾期不再开网学习,只能打印培训档案,请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四、培训费用
2017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按《关于核定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1〕526号)收取,30个学时75元。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进行缴费学习。
五、具体要求
1.为了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各学院、各单位结合学科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2017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方案(附件1),以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和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做好学习登记。专业科目培训共10个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修完公需科目考试合格后,下载打印培训档案,沿虚线裁剪成统一尺寸,交到学院,由学院在培训档案上登记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然后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审验手续。
3.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方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纸质一式一份)及登记好的培训档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
4.2016年新进专业技术人员须办理《继续教育证书》,请各学院统计名单并提交其一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六、其他事宜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意义重大,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各学院、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合理安排,确保我校2017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相关通知内容、学习流程、管理办法公布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上公布。
网络技术服务免费咨询电话:4000-666-099
内蒙古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69444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