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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成功举办
2025-08-12 23:27  

       2025年8月9日至10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赤峰市顺利举行。本次年会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联合主办,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承办,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协办。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辽宁大学、扬州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成都文理学院及自治区兄弟院校等19所高校和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等20余家公检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的11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开幕式上,赤峰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永刚教授,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二级调研员、学术研究处负责人邱进明,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系主任、法律硕士中心常务副主任弓宇峰,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波副教授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松,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员管洪彦,扬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钱忠好,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薛智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席静,赤峰市政法委副书记、赤峰市法学会副会长于海潮,赤峰市律师协会会长田永伟出席会议。会议开幕式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赤峰市法学会副会长、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院长吕东明教授主持。

      会议特邀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松,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员管洪彦,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李诚予,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战秋莲分别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成员’部分的解释与适用”“冥婚的适法难题与‘良俗’的价值过滤”“夫妻共有股权纠纷延伸的价值冲突与制度衔接”的主旨报告。主旨报告环节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代琴主持。

       本次年会围绕会议主题设置两个平行论坛六个单元,开展了民法典总则实施问题、家事制度实施问题、合同编实施问题、物权编实施问题、侵权责任编实施问题等五方面的专题探讨。

       平行论坛(一)第一单元以“民法典总则实施问题研究”为主题,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乌兰其其格副教授主持。辽宁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尹详瑞、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讲师王莹博、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松分别作了题为“论意思表示解释——兼释《民法典》第142条”“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作者’认定与‘原创性’标准重构研究”“村民委员会职能的回溯与分流——兼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完善”的主题发言。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淑娥教授、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教授徐慧明、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乌云陶丽、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段程旭分别就上述三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与谈。

      平行论坛(一)第二单元以“民法典家事制度实施问题研究”为主题,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王俊霞主持。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赵宏伟、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青松、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向昀峰分别作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反家庭暴力司法实践困境与突破——以H省L县1224起家庭暴力案件的实证研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家庭代际支持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传统养老观念转型的分析”“老龄化背景意定监护人主体资格之解释规定”的主题发言。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丽竹、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申玮、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刘芳岐、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郭宇、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内蒙古赫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白雪原分别就三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与谈。

       平行论坛(一)第三单元以“民法典合同编实施问题研究”为主题,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乐宇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彭天艺、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波宇、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段冬林分别作了题为“商铺优先承租权的司法认定研究”“电商平台治理中惩罚性违约金条款效力问题研究”“民法典视野下网络社交账号的可继承性研究”的主题发言。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白军胜副教授、河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王永祥、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讲师安元、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于东镇分别就上述三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与谈。

       平行论坛(二)第一单元以“民法典物权编实施问题研究”为主题,由扬州大学商学院教授钱忠好和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孝辉教授共同主持。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洪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邱悦、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丁嘉政分别作了题为“论区分所有建筑物自主重建的决议机制”“区分所有建筑物适老化改造的法治困境与路径构建”“低空经济视域下空域权利属性证成研究”的主题发言。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苏楞、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姜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李泰廷、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粱欣分别就上述三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与谈。

       平行论坛(二)第二单元以“民法典合同编实施问题研究”为主题,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孝辉教授主持。成都文理学院教师格日勒、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律中心副主任王彦、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明慧分别作了题为“未成年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基于两则典型案例的分析”“网络消费贷款纠纷案件的司法困境与法律对策研究”“情势变更原则在内蒙古牧区合同纠纷中的地域化规则重构”的发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席静、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教授屈志一、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讲师王刚就上述三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与谈。

       平行论坛(二)第三单元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实施问题研究”为主题,由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薛智胜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宏宇、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王昕月、内蒙古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樊华、内蒙古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包佳华分别作了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的体系解释”“流浪动物侵权中实际饲养人身份及其责任认定研究”“浅谈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损害赔偿规则的适用”“论胎儿缺陷出生的医疗损害责任标准与司法认定”的主题发言。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副主任王彦、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讲师赵海波、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兰分别就上述四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进行与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松,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祝之舟,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乐宇,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王俊霞,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院长吕东明教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波副教授,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代琴等专家学者出席了闭幕式。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院长吕东明教授,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主任、赤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昕,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祝之舟分别作了总结发言。闭幕式由赤峰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副院长周永振教授主持。

       祝之舟会长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表示,将继续推动民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并计划在未来加强跨区域学术合作,为内蒙古乃至全国的民事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本次年会兼顾了议题的实践性与学术性、基础性与前沿性,不仅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法学界的同仁们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年会的成功举办,对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民法学研究的深入发展,提升民事司法实践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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