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024年4月25日,学院与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在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建立了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实践教育基地。此后,双方重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在学术科研、人才培养、司法实践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不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在生态保护领域的积极作用。
2024年11月20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向学院发来感谢信,信中通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入选10个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表示这两项国家级荣誉的获得,都离不开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支持和帮助,希望双方可以进一步加强合作,为法院和基地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智库保障,为推动法院和基地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智慧力量。
下一步,学院将在持续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提供智力支持的同时,积极探索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新形式,为进一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