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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2024-10-31 23:27  

       2024年10月27日晚19时,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在玉泉校区东院卓越楼DF0301教室成功召开。

       法学院副院长张慧春,团委副书记兼学工办副主任杨晓华,专职辅导员白丹、蒋雪松出席会议。内蒙古大学第四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卓俊赛汉,内蒙古大学第四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贾媛丹列席会议,118位学生代表参会。

01 开幕仪式

1、奏唱国歌

       大会在庄重肃穆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

2、领导致辞

       开幕式上,法学院副院长张慧春致辞,她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法学院学生(研究生)会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对今后学生(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她希望全体成员继续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树立远大理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3 、学生(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法学院第二十五届学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刘杨金雨作第二十五届学生(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对上一年度学生(研究生)会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汇报,提出了对学生会工作的思考和对未来工作的建议。

02 全体会议

       会上,全体代表审议并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学生(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校学生(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十九次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03 闭幕仪式

       闭幕式上,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秘书长杨晓华宣读了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研究生)会主席团、校学生(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校学生(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二十九次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选举结果。

       工作人员宣读了《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五届学生(研究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法学院第二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张浩楠向全院学生发出倡议,号召同学们坚定理想信念、勇担复兴重任,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伴随着嘹亮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圆满结束。未来,新一届的学生(研究生)会将在上一届工作的基础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秉持着为同学服务的初衷与使命,在改革中实现自我蜕变,为培育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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