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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选派学生赴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展专业实习
2024-03-21 08:19  

       为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实习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选派24名2020级学生到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展为期4周的专业实习。2024年3月18日下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学生到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展专业实习动员会在新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俊平,法学院副院长马波,新城区团委书记秦荣荣,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杨晓华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动员会。

      会前,在干警的带领下,实习学生依次参观了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职工之家、院史馆等地,并详细了解了新城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立审执等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帮助同学们了解并熟悉工作环境,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会上,法学院马波副院长对新城区人民法院为学生们提供良好的司法实践平台表示感谢。他表示,专业实习是从理论到实践的重要学习环节,是帮助同学们初步积累工作经验的重要途径,希望同学们将在校所学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进一步树立坚定崇高的法治信仰。他要求同学们要珍惜实习机会、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安排,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和积极的心态对待实习期间的工作,努力提升个人实践能力。

       新城区人民法院赵俊平院长代表院党组对实习生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的合作与支持表示感谢,他希望同学们在实习中善于思考、学会应用,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将来顺利步入职场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希望同学们在参与司法实践过程中养成严谨的法律思维,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解和认同。

       新城区人民法院是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实训基地之一。近年来,双方在法学学科建设、法律人才培养、法学专业实践研究、协同发展等方面开展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今后,法学院将继续发挥各实习实训基地作用,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衔接,努力培养更加全面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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