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与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在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厅成功举办了校企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团总支副书记李璐、研究生辅导员吴晗、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主任于丹丹、运营总监李春花、律师王鹏等出席了签约暨揭牌仪式。
在仪式开始前,双方就校企合作的相关具体事宜展开了交流沟通。
龙长海书记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史、学院规模、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方向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表示内大法学院希望通过此次校企合作的方式找到法学院人才培养上的不足之处,并进一步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从而提升内大法学院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开拓毕业生的择业视野。
随后,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主任于丹丹介绍了律所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的相关规划,并表示非常珍惜此次与内大法学院进行校企合作的珍贵机会,期望未来能够在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就业能力的提升方面与内大法学院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交流。
在交流之后,仪式正式开始,由龙长海书记和于丹丹主任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书,并对实践教育基地进行揭牌。
内大法学院与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共同希望通过此次校企合作构建起“互嵌式实践教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将校企资源进行高效有机的结合,落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推动法学院学生高质量就业,让学校培养的法律人才更好的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