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原法律系)始建于1981年,1982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及科研机构。经过4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基地和法学学术研究中心。学院拥有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最早获批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专业也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评为自治区级首批品牌专业。2019年法学专业成功获批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下,以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新时代纪检监察人才”为依托,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家新增本科专业。
2022年,法学院开始招收纪检监察专业本科学生。纪检监察专业旨在培养既掌握监察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又具备纪检监察实践能力,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专门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课程设置涵盖“通识教育课”“专业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和“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五方面的课程体系。法学专业除开设必修课以及专业方向选修课等理论课程外,还设有辩论课、模拟审判训练、社会实践、司法检验实验、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课程。
法学院有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精品课程4门,自治区级本科生系列课程教学团队1个。2012年,法学院获批成为国家“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经教育部批准为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成为自治区专业学位改革试点单位。201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教育厅和学校合作共建的内蒙古大学党内法规研究教育中心设在法学院。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与内蒙古大学共建的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也依托法学院成立。
法学院有教职工59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教授11人,副教授24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1人,博导3人,硕导41人。法学院设有内蒙古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目前,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7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其他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教师中,1人任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20人在国家级法学学术研究团体任常务理事或理事。学院教师广泛参与社会服务工作,多名教师受邀参与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自治区司法机关组织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论证工作。2023年,学院教师中有1人当选全国政协委员、1人当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当选自治区政协委员。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学术交流,每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30余人(次)。近五年,学院教师出版专著30部,在《政法论坛》《法学家》等中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90余篇,研究成果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研究优势逐渐显现。
学校图书馆、法学院资料室藏书共计14万余册,丰富充足的文献资料极大地满足了教师教学、科研以及各层次学生学习的需求。
法学院近40年的办学历程中,已培养本科生4000多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00多人,绝大部分已经成为自治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为边疆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社会经济发展、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建党百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学院必将坚持“立足北疆、面向全国、育人为本、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求真务实”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内大精神,努力将法学学科建设成为西部一流、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科。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