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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徐岱教授来我院做讲座
2018-04-09 14:50  

吉林大学法学院徐岱教授来我院做讲座

 

 

 

         2018年3月31日下午15:00,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岱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主楼阶3A教室做了题为“贪污贿赂罪罪名体系发展与适用”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秀玲主持,本科生辅导员李璐及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到场参加。

 

       徐岱,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当代法学》副主编。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暨中国分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徐岱教授的讲座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近五年来反腐败的总体态势。在这一部分中,徐岱教授分别介绍了近五年来国内反腐败态势、吉林省2016年审理贪污腐败贿赂案件统计、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腐败的评价这三个内容。第二部分是有关贪污贿赂最罪名体系的发展的论述。徐岱教授以时间为线,从1979年刑法颁布之前到1979年《刑法》至1997年《刑法》颁布之前再到1997年《刑法》颁布至今这三个阶段来进行讲解,让听众清晰地了解了“贪污贿赂罪”这一罪名的历史沿革。第三部分是贪污贿赂罪的适用热点。这一部分又包括调整量刑阶梯:由轻到重、降低构罪标准(数额+情节)、关于受贿罪行为方式及构成要素三个板块,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徐岱教授的讲座图文并茂,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内容丰富,语言幽默让同学们获益匪浅。随后,同学们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与徐岱教授进行交流。讲座最后,徐岱教授就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内容给同学提出学习建议。徐岱教授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参与人员,此次讲座不但能让同学们学习到刑法学习经验而且会对大家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及研究生考试提供很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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